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启动第四十三期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为办好本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年9月下旬-11月上旬。
二、培训对象
教职工和学生。教职工须入职满半年,学生须年满18周岁且在我校培养半年以上。本人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党总支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
1.党的基础理论课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相关内容;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与奋斗目标。
2.党章党规重点学习(核心必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组织原则,党的纪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内容。
3.党史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重大历史事件、伟大建党精神。党的伟大成就与历史经验,新时代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
4.党的现实形势与方针政策:当前国内外形势,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高校/青年使命担当,立德树人,青年党员的时代责任。
5.入党程序与党性修养教育: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端正入党动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案例学习。
6.实践教学环节:红色教育基地、纪念馆参观学习。组研讨交流。观看红色专题影片、党课录像。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四、培训形式
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的原则,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讲座、观看影像、自学、小组研讨、社会实践、参观考察、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的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学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五、统一要求
此次党校培训将依据《中共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分校工作暂行条例》有关精神,在“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党校教材,统一经费管理,统一颁发证书”的原则下由各学院分党校自行组织实施。各分党校结合学院实际,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及教育基地组织学员开展实践教育活动。
分党校应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入库管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强化培养联系人的联系指导作用,加强过程管理,及时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以及自身思想认识与现实表现方面的“成长足迹”。
六、具体指导意见
1.培训期次。本期培训班期次为第四十三期,各分党校可采用“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四十三期某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2.招生人数。各分党校按本学院递交入党申请书学生情况择优推荐,推荐人数控制在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0%左右。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推荐表》(见附件1)。校团委学生会及相关学生组织名额50名,校融媒体中心名额20名,校维会12名,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向各学院推荐。
3.聘请教师。此次党课教师主要由学校党委成员、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支委成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等组成。
4.联系教室。各分党校可联系学校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教学所需场所问题。
5.课表编排。各分党校根据本学院教学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主讲人、培训班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等)提前编排课表,并将《第四十三期党校分党校课表》电子版于开课前报至党委党校备案。(见附件2)。
6.组织报名。在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内,各分党校做好学员的报名、推荐、资格审核工作,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做好登记工作,并将《第四十三期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电子版报至党委党校备案。(见附件3)。
7.教学管理。各分党校要严格管理课堂纪律,认真做好学员考勤考核工作,至少要指派一名指导教师和党务助理负责学员考勤、课堂管理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平时成绩记录,并于结业考试前发给党委党校备案。(见附件4)。
8.结业考试。全校统一结业考试,考试由校党委党校命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监考由校党委统一安排。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
9.审核发证。培训结束后,校党委党校根据学员的学习纪律、学习总结、结业考试等各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结业学员名单,核发结业证书。
10.评优评先。各分党校可根据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综合表现全面考核,按结业考试通过学员总人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由党委党校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
11.资料归档。培训结束后,各分党校认真做好本期培训班的教学安排表、党课考勤表、平时成绩单、讨论记录、交流材料、总结报告、典型事迹、活动资料图片等资料归档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