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5年党建“双创”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党建专题网 更新时间: 2025-06-23 15:24

各党总支:

  为促进基层党组织创优争先,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我校开展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建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湖北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党建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执行力,突出政治功能,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加快建成“湖北一流、全国知名”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面向全校各级党组织,培育创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校共1个)和样板党支部(每个党总支不超过1个),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各级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和党建质量提升,示范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以高质量党建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培育创建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第一年进行项目中期评估,第二年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标杆院系”应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院(系)党组织原则上应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因学校推动机构改革,院(系)党组织及党支部成立时间不满足条件的,可在申报书中做出说明。

  2.院(系)应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力院(系)高质量发展。院(系)党建工作与院(系)学科特色结合紧密,高度契合学校发展规划,围绕人才培养等中心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院(系)党组织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健全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备到位。

  4.近3年来(2022年7月1日以来,下同),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要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者优先考虑;所在院(系)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5.近3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等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突出问题。

  6.有条件在建设期内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附件1)所列要求。

  (二)“样板支部”应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报申报“样板支部”的基层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因学校推动机构改革,院(系)党组织及党支部成立时间不满足条件的,可在申报书中做出说明。

  2.党支部能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在思想引领、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引领治理、服务师生、后进转化等方面,有独到的支部工作法,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工作法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广泛认可,上级党组织高度肯定,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借鉴意义。

  3.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所在单位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要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师风标兵、“最美”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围绕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6.有条件在建设期内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附件2)所列要求。

  四、组织实施

  (一)推荐申报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申报应以教师、学生党支部为主,尤其是教师党支部。已入围省高校党建工作“双创”培育创建单位的,不纳入本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推荐范围。

  2025年10月1日前,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报《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全年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展开工作,积极抓好每个环节的落地生根;学校于10月底11月初公布校级培育创建名单。

  (二)中期考核

  学校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培育对象提交中期工作进展总结和成果报告。由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五个到位”“七个有力”的重点任务,围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等日常评价和工作进展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情况作为是否继续支持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的重要参考。

  (三)巩固验收

  各党组织要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创建成果,提升示范成效。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党组织工作办法、典型案例;3.党组织生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一定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出版的专著等。

  各创建单位于2026年7月底前,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学校党委组织对各建设单位培育创建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各创建单位于2027年7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学校党委对各创建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2027年10月左右公布验收评定结果。有关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必要保障,推广建设成果,加强示范引领,确保建设实效。

  (四)经费保障

  为保障获得立项培育的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校级“标杆院系”项目支持经费5000元,“样板支部”项目支持经费3000元。后期经学校党委推送,获评省级“标杆院系”项目支持经费10000元,“样板支部”项目支持经费5000元。采取分步支助的方式,正式立项时支持项目总经费的20%作为创建启动经费,中期验收合格后给予30%的经费支持,巩固验收合格后给予剩余50%的经费支持。

  五、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站在“争当高校党建工作排头兵”的高度,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学校党建品牌创建工程的重要举措,积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电子文稿材料同时发送至组织部指定邮箱。

  联系人:田欣。

  邮箱号:1187029850@qq.com

 

附件:

附件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

附件2: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附件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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