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环境,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宣传横幅标语等悬挂张贴,现就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等。因工作宣传需要悬挂,需在OA系统申请,经相关部门、程序批准后方可悬挂。各类纸质通知、相关活动海报等只能张贴在指定的校园张贴栏内或专用展板上。
1.宣传横幅的内容、制作和悬挂要符合要求,统一规范。内容必须符合意识形态审核标准,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用语准确、用字规范。
2.宣传横幅的主体内容不应该出现赞助商名字,如需出现可放在落款处。
3.宣传横幅的制作要统一标准(一般为红底白字),整洁有序,悬挂期间,悬挂单位要注意保持横幅的完好性。
4.宣传横幅的悬挂应在指定场所,悬挂时应注意整体美观,同时保护好学校的设备和树木。不得悬挂在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四周的铁丝网上。
5.宣传横幅标语等在活动开始前三日内悬挂,活动结束五日内拆除。
6.学校指定横幅悬挂位置为主干道两侧(不包括铁丝网)。如有特殊横幅悬挂需求,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审定。
二、加强对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等工作的管理。按照“谁悬挂、谁负责”的原则,宣传横幅标语等的管理实行审核审批登记备案制度,由“填写申请表—申请单位领导审核—党委宣传部审定—后勤保卫处备案—申请单位悬挂—申请单位拆除—后勤保卫处督导”等过程构成。申请单位自我审核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各单位有关工作的宣传横幅标语等由本部门负责审核(食堂经营者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由后勤保卫处审核,校学生会、社团等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由校团委审核)。
2.与校内各单位有业务联系的校外单位的公益性、非盈利性宣传横幅标语等,由本部门初审,报党委宣传部审核。
三、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实行分工负责和归口管理制度,党委宣传部负责悬挂横幅内容的最终审定;后勤保卫处负责悬挂横幅位置的安全审查、卫生监督、清洁管理。
四、坚持“谁悬挂、谁拆除、谁清理”的原则,凡是组织悬挂宣传横幅、海报、标语等的单位和个人,须在活动结束五日内对悬挂和张贴的宣传品进行清理,恢复地点原状。
五、凡是没有按时拆除和清除的,后勤保卫处予以拆除和清除。学校将不定期对违规、过期悬挂和张贴宣传横幅标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宣传考核。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