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总支:
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4年清廉学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清廉武工院建设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以及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等要求,为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预防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发生,在学校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和“小微权力”清单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以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对管理职能、服务师生等事项中的“小微权力”进行梳理,以清单式的形式固定,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小微权力”运行公正、规范、透明,不断提高本单位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全面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学习之风、务实之风、实干之风、清廉之风融入理论学习、干部培训、调查研究及决策咨询等日常工作中。
(二)确定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排查及监督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的监督;
2.对学校工作人员、教师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等的监督;
3.对学生骨干违反学校相关规定损害学生利益的监督;
4.其他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三)建立“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机制
1.紧扣工作职责,对服务师生的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关键岗位为重点,对本单位“小微权力”进行自查,相关职权事项参考版式见附件1、附件2。
2.推进“小微权力”公开透明。以网站公示、办事须知等方式公开本单位“小微权力”,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动态管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废、改、立、释等要求,及时对“小微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四)制定纪检监督举报流程
1.监督举报方式
电 话:027-81820477
邮 箱:whgckjxy@wuhues.com
2.监督举报内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作风问题,及各类侵害师生正常权益的行为。
3.监督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希望举报人填写真实姓名及真实联系方式,以便于校纪委能详细深入调查举报事实和处理情况反馈。
(3)举报人应据实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部门,举报内容力求详实,对被举报人的违纪违规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具体情节等要素须详实明确。
4.接报处理程序
(1)诉求办理。纪检监察办公室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次甄别,及时向有关部门交办、转办。被举报人为学生的,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相关学院处理;被举报人为教职工的,由人事处牵头相关单位处理。
(2)答复反馈。对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投诉建议事项,承办部门答复办理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紧急事项除外),由承办部门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上报;对校内非紧急类事项,承办部门答复办理期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3)过程督查。纪检监察办公室采取网络督办、电话督办、约谈督办、实地督办等形式对投诉建议事项进行全程跟踪督办。
(4)结果运用。相关单位加强对举报投诉事项信息的综合分析,做到举一反三,避免同类事项反复发生。各单位办理举报投诉事项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层层压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紧盯不放、一盯到底,常抓不懈、抓出长效。
(二)务求工作实效
1.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把为基层减负工作做细做实。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2.聚焦师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压缩权力暗箱操作空间,提高“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水平,坚决避免和克服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加大宣传,广泛收集师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内容。
3.对照结合党课、主题党日、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引导每一位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强化统筹协调。
1.认真检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简化工作流程,优化管理机制,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真正为师生、为基层党组织“减负”。
2.加大对形式主义的监督力度,加强党内监督和师生群众监督,对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问题要立即整治,举一反三、真查实改,避免问题重复出现。
3.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定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整治、清廉学校建设、廉政风险排查等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于10月2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报送组织部。
联系人: 吴夏、田欣,027-81820391
电子邮箱:1187029850@qq.com